我最近在学习司法知识,想了解一下人事争议这一块,我想知道一下人事争议再审申请的判决书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宁民申字第?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武?,男,汉族,1959年2月??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曹军,江苏容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河???。,住址:??????。 法定代表人:徐辉,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祝红,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洪宜舒,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武?与被申请人河???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3)鼓民初字第6758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武?申请再审称:一审调解书内容不符合事实,违反法律规定。武?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武?与河???是人事关系,而不是聘用关系。一审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一审主审法官多次要求武?调解,要求武?必须接受调解,否则将会对武?作出不利的判决,武?在巨大压力下委托代理人不得已违背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一审调解书依法应当予以撤销,请求法院依法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