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要什么证件 1、居民
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
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
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
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
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
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
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
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
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