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协议解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预告
辞职(一般预告辞职和
试用期内预告辞职)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即时辞职(随时通知辞职和无需通知辞职)。 而对
劳务派遣职工来说,辞职存在着两种形式,即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此的规定是:“被派遣
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务派遣职工若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提前3日书面提出。劳务派遣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实际用工单位,实际用工单位按收到劳务派遣单位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 (二) 为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前就是
劳务派遣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