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
派遣单位克扣被派遣
劳动者报酬的,劳动
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会责令其改正,
情节严重的,会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可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
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