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就是
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
工资。另外问一下,单位有没有给你办理相关
社会保险呢?如果没有办理,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相关社会保险。 这是劳动部《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