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是法院收到原告的
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
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
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是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
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
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
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驳回起诉是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驳回诉讼请求是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存在
证据不足,或
超过诉讼时效等依法不予保护的情况,判决予以驳回。 驳回起诉通常是在法院立案后,
诉讼程序刚开始时适用,并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是在法院依照程序
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驳回起诉主要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驳回起诉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
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编辑:梁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