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关于没写时间的
离婚协议书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
当事人的
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
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
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
结婚登记档案
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