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
遗嘱继承,必须
遗嘱指定
继承人先凭遗嘱办理
继承公证手续,取得
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
过户手续。 《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
出资入股;(七)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
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
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