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农村住房无法
抵押,主要是农村住房只有集体
土地使用权证,无
房屋所有权证,即农村住房缺乏登记、确认制度,
产权不明晰。因此,农民办理农村
房屋抵押贷款,农村房屋需经房屋坐落
土地所有权单位即村委会同意,而且,
抵押人必须对
抵押物拥有财产处置权,以
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须经房屋权属登记,取得由房地产
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交房屋权属申请书、有效
身份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
工程质量情况表、经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等文件。 其次,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向房管部门提交
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抵押人、
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借款和
抵押合同,集体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有争议的或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设定抵押。 贷款押物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的,贷款额度一般为抵押物价值的60%。您的情况应该是可以实现贷款3万元的需要。 需提醒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