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法》第九条有明确的说明,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儿子、女儿都有权利去继承父母的遗产。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然都是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指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等。这类顺序中也是男女平等的,不存在性别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3、《继承法》中还规定,如果婚后配偶不幸去世,对对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才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者。如果说同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该是均等的。这里出现了2个字“一般”不知道读者们有没有疑惑,那一般以外是指什么类型的人群呢,这一般以外的人群包括了特殊困难、没有生活来源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这类人可以比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多分一些份额。
4、如果说父母有遗嘱,制定了继承人的话,那么要按照遗嘱来进行财产的分配。如果没有,那么出嫁的女儿应该有继承划分房屋的权利。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