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宅基地分户最新如下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
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
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
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
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
当事人有房屋
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
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
析产、
赠予以及
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
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
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
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所以要有自己的宅基地,必须先通过上诉条件分户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