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当然有
继承权。 1、《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财产权利。 2、《
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3、《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
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4、《继承法》第十条:第一顺序
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5、《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
代位继承的影响。 6、在以下情况,妇女可以成为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人妻其丈夫死亡时,她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女儿,其父母死亡时,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母亲,其子女死亡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满意,希望你能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