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恋爱多年,前不久在老家订婚,给了我6万元
彩礼,还没领证,最近他要和我提出分手,要我返还彩礼,有没有道理?我能否向他要青春损失费?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
婚姻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没有登记
结婚,他要求你返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另外,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青春损失费的概念,你所说的青春损失应该是指
精神损失。关于
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
侵权责任法等一些
民法中,在婚姻法中的规定是,当配偶一方存在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遗弃等情形时,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而订婚是一种习俗,并不是结婚,你男友向你提出分手,不是离婚,要求他
赔偿青春损失(或精神损失)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