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来说:A员工2016月进入B公司,其该年度年休假天数为5天,则其在B公司可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95÷365)×5=2.67,得出A员工该年度在B公司可休年假为2天。需要注意的是年假折算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的天数为小数的只取整数部分。
对于年休假制度的规定,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对员工的休假制度作出一些章程。不过在企业制定休假制度的时候,还是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对假期休息作出标准的。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