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前提是您违反
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对违反
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
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
拘留。 如果您完全遵守以上规定,一般不会
被拘留。 另外,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