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公安机关申请
取保候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
犯罪嫌疑人、
刑事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
保证随传随到的
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向谁提出的详细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