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是代表没事了,根据
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
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侦查之后,还要接受检察院侦查
起诉以及法院调查和审判。 最终判完刑就意味着强制措施结束。但是因
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节以及犯罪的事实不一样的,检察院是否起诉以及法院如何
判刑都是不一样的,判刑结束后,具体是
缓刑还是
拘役,还是
罚金,还是
实刑都不一定的。只有接受完
刑罚后才没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