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小张在广州的一个公立学校教书,和单位签订了五年的
劳动合同,当时合同约定
违约金是2万元一年,但是到第二年,发现自己不适合教书想转行。但是约定的违约金太贵了,又不敢
辞职,工作越来越没动力了。请问小张是否一定要
合同到期才能辞职呢?分析: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花顶羔雇薏概割谁公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本案中,小张老师不符合约定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该学校不应该与小张老师约定违约金条款。小张老师只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现实当中,很多公司企业为了保障公司人员的稳定性,经常与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条款。若是劳动者提前辞职,就要承担高数额的违约金。这是违反
劳动法的规定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