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布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全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的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85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4250元。
据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最低缴费基数是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300%。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须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850元执行,确属缴费困难的参保人员,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按照2015年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执行。
德州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启动。
德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66元/月的60%,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232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1598元/月。为维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欠缴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按60%申报缴费基数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按300%申报,最多按100%确定其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经本人申请,可仍按照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2150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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