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该
判处死刑的
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
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
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
执行死刑的。 根据我国
刑法之规定: 1、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
缓刑期满未
故意犯罪,那么
减刑为无期
徒刑。 2、无期徒刑犯,可以依法减刑为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减刑,但实际执行的
刑罚不得低于10年,
缓刑的2年徒刑不计入这10年。 3、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
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4、综上死缓至少应该是12年以上(不包括12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