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前妻
拒不执行探视权这个问题。
离婚后想要再
变更抚养权确实很困难,特别孩子的年龄还比较小的时候,因为要考虑孩子已经形成的生活习惯,没有法定情形是不会轻易改变
抚养权的。除非出现《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
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所称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