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2年短期诉讼时效: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
赔偿;(2)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3)延付或拒付租金;(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超出诉讼时效,权利不再受法院保护。二、
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
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据此,权利人向法院提起
诉讼即视为权利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至于法院
立案后权利人是否
撤诉,不影响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
行使权利,只要权利人在
诉讼时效期间有主张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将因此而中断。而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是权利人主张权利最为强烈的表示。因此,即使权利人起诉后基于某种原因而撤诉,也不能抹煞其曾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仍然应当认定为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