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按照您的问题,
诉讼离婚需要:起早
离婚起诉书(是什么原因而离婚的,有孩子的希望
孩子的抚养权归于谁
抚养费等等的要求,还有财产希望怎么分割等);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
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离婚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