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经发局批准 2、外管局批准 3、工商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股权变更协议 (6)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新增境外投资者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人民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的裁定书,不需提交第 4、5项材料。因国有股权划拨、股权出质、合法继承、夫妻财产分割变更股东(权)的,不需提交第4项材料,但应提交新股东合法获得股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4、组织机构代码 (1)、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副本均可,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或介绍信 (3)、本单位法人(分支机构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旧代码证书及C卡 5、国税变更登记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在登记窗口领取各种表式,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6、地税变更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7、银行信息变更 8、海关变更 9、电子口岸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