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在
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以
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
担保方式。在签订
抵押合同时,落实
抵押担保措施应该注意: (1)
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
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属于
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
合同无效。 (3)
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
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