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对
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
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恢复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
履行义务的范围。 以上为你解答了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转让,但没有财产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