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
劳动合同单位全称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给出的回答如下,请参考。 有的用人单位在与
劳动者订阅合同后,将劳动者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造成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
发生纠纷时,容易相互推诿,不想承担责任,损害劳动者利益。 对此,
劳动争议案件的
诉讼主体应列具有
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
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以签约对方为当事人;如果签约的用人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或者签约的用人单位与作出
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则应将实际用人单位和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与签约的用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