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经济补偿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
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年半计算,满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如果刚好是三年六个月,就按照3.5个月的
工资计算,是没有问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