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有效的条件为: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的
继承权; 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
继承份额。 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
法定继承,也就是在实际继承过程中,先执行遗嘱,执行完后,若还有剩余财产,再按照法定
继承的顺序继承,同时先前的
遗嘱继承人能参加到法定继承中。 如果老人立的遗嘱有效,将自己全部的财产给女儿,则即使儿子尽了
赡养义务,也一毛钱也没有!若还有剩余,儿子可按法定继承得到财产,女儿也能按法定继承再得到一份和儿子一样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