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者在医院就医发生损害,如果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推定其有过错:1、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相关法律可参考: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
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