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发生以下
劳动争议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受案范围:(一)国家
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
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
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
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