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存在变更
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
经济补偿的。如果
协商一致,员工和单位继续保持
劳动关系,那么是无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