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是
工伤,是否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执行的。如果员工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不能获得
伤残等级的
赔偿金。员工在进行医疗终结时可以使用不需要进行鉴定的表单。同时在表上面需要填写“本人自愿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字样,并且签名按手印即可。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
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八)
因工死亡的,其
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
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
工资福利;(二)五级、
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