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注意山东省
医疗纠纷处理的以下几个问题: 一、患者在
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
诉讼时效 按照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
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
驳回起诉的裁判。 二、医患双方的
举证责任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
医患纠纷的
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
经济损失及
精神损害的
赔偿责任。 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
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