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
复印件和
身份证复印件是可以的,但是还需要配合罚单、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到
交通违章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
处理违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
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
暂扣或者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
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
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