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上海市年休假天数

4.1k浏览 帮助41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上海市年休假天数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9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82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上海市年休假天数
一键咨询
  • 176****6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6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81****318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68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65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海市劳动法规定年休假具体天数是多少
中国全民公共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5月1-3日)和国庆节(10月1-3日),共9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珠海市休产假天数
10w+浏览2024-11-06
上海市的病假天数算不算周末?
上海市的病假天数是不算周末的。劳动者的病假工资如果是在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此时是需要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如果是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此时是需要按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标准进行确定。
10w+浏览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上海市病假工资基数是怎么样算的,我老公出差去上海的公司可能水土不服生病了所有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上海市病假工资基数如下 文件依据   沪劳保发(1995)83号   沪劳保保发(2000)14号   沪劳保综发(2003)2号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注: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2004年11月1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 沪劳保保发(2000)14号 各有关委办、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  为了保障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4月1日起:   一、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 一、几个法规依据的计算结果所存在的矛盾,引发了企业的操作困惑: (一)目前本市在病假工资的计算依据中的法规状况:目前本市在计算病假工资所依据的有效文件主要有三个文件: 1、原上海市劳动局于1995年9月29日发布的沪劳保发(95)83号《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83号文”) 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1月17日发布的沪劳保综发(2003)2号《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2号文”) 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0年3月14日发布的沪劳保保发(2000)14号《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14号文”)(二)法规对病假工资的计算规定,其结果使企业产生困惑:三个法规中“14号文”仅规定了最低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与另外两个文件不发生关联,企业在操作上无异议。产生问题的是“83号文”和“2号文”中就病假工资计算的规定:“83号文”中的连续病假计算结果和“2号文”中的制度工作日内病假的计算结果发生矛盾: 1、依据“83号文”规定所计算的结果:该文第四条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按该文件的规定计算,则产生以下情况:[例如一]:某职工实得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2006年3月病假5天,则职工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应扣病假工资=1500元×70%×80%÷20.92×5天=200.76元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一200.76元=1299.24元[例如二]:某职工实得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2006年3月整月病假,则职工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70%×80%=840元[例如三]:某职工连续病假7个月,其第7个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70%×60%=630元根据规定,该630元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该职工当月的工资为690元。 2、依据“2号文”规定所计算的结果:该文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该文第九条有关“基数”的确定有4种,第 一,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有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条件);第 二,集体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集体合同高于劳动合同为条件);第 三,工资集体协议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无约定为条件);第 四,本人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没有其他约定为条件)。[例如四]:某职工合同约定的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2006年3月病假5天(3月份制度工作日为23天),则职工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与上例条件相同):应扣病假工资=1500元÷23天×5天=326元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326元=1174元[例如五]:某职工合同约定的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在2006年3月整月病假(3月份制度工作日为23天),其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应扣病假工资=1500元÷23天×2092=1364元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1364元=136元根据规定,该630元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该职工当月的工资为690元。 3、计算结果的差异引发操作上的困惑:按上述计算,在相对同等条件下,产生以下差异: (1)职工在制度工作月内病假(例如 一、四),其计算结果不同:◆按“83号文”操作,职工每天应扣病假工资4015元(例如一)。●按“2号文”操作,职工每天应扣病假工资6522元(例如四)。 (2)职工整月病假的(例如 二、 三、五),其计算结果也不同:◆按“83号文”操作,职工3月份的病假工资为1174元(例如二)。◆按“83号文”操作,职工3月份已经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该职工当月病假工资为630元(例如三)。●按“2号文”操作,职工3月份的病假工资为136元(例如五)。以上数据表明:“83号文”的计算结果明显高于“2号文”,这样一个问题产生,即到底按哪一个文件作为计算病假工资的依据?假如按“2号文”执行,那么与“83号文”内容基本一致的《劳动保险条例》发生冲突。假如按“83号文”执行,那么不符合“新法优于旧法”的“从新从优”原则。在这二个文件的“冲突”下,企业的困惑是有道理的。对此,本人认为:在二个文件共存的条件下,如果从不同的病假状态角度去研究这二个文件,就不难看出二个文件所指向的病假各有不同。按“83号文”的指向是针对连续病假6个月以内或超过6个月的病假状况。“2号文”的指向是针对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状况。二个不同的病假状况,维系了二个文件的存在。那么,到底什么是连续病假?什么是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2个有效的法规如何操作? 二、由企业的提问所引出的二个思考: (一)对“连续病假”和“制度工作日内病假”的见解: 1、连续病假是指“整月连续病假”:“83号文”的主题是针对职工疾病休假所作出的专项规定。该文第四条中所指的“连续病假”,从其字面上和其本意上去理解,本人认为:是指职工不间断的、连续的整月病假。假如从相反的意思去理解,则无法操作。因为如何去确定6个月内或6个月外的起始点,任何人都无法去判定。只有理解为“整月病假”,才能使该文件具有操作性。“83号文”以连续工龄作为打折比例,特别对于连续工龄在8年以上的老职工予以100%或60%的保障,体现了我国劳动政策以“保障职工生活水准”的立法原则。同时,该文件与《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一致。 2、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是指“不满一个月的或间断性病假”:“2号文”的主题是针对职工工资所作出的专项规定。该文第十四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在制度工作日内”,从其字面和本意上去理解,本人认为,应当指职工在每月工作日的数天病假,而不是指整月病假。因为,按该文的规定,职工工资是按月结算、按月必须支付。这种“按1个月”为结点的核算规定,对“制度工作日内”的理解为“1个月内的病假”,这是其一。其 二,《劳动保险条例》依然有效,“83号文”未被废止。立法者不可能不考虑到这一点。在连续病假有前二个文件的明文规定,以及依然适用的前置条件下,“2号文”还作出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其本意是指“一个月内的数天病假。”其 三,假如将“制度工作日内”理解为包括“整月病假”在内的,那么按该文的计算公式来看,职工如发生整月病假的,其工资将会很低。这种结果显然不是“2号文”的立法本意。所以,本人认为,该“制度工作日内”病假是指“不满1个月”的间断性的数天病假。(二)对于“连续工龄”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的见解:由于“83号文”在计算连续病假工资时的比例,根据职工不同的连续工龄结算,由此而带来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区别问题,本人认为:连续工龄是职工自参加工作起的连续工作时间。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是职工进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这与连续工龄存在一定的区别: 1、起算点不同:连续工龄是从职工参加工作为起算点,本单位工作年限是以职工进单位工作为起算点。 2、计算工龄的方法不同:连续工龄不仅限于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其包括职工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计算只限于同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 三、病假工资计算依据的具体适用思考:根据以上观点,本人认为,在二份文件共同适用的条件下,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适用按以下原则操作: (一)职工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这里指整月病假),适用“83号文”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二)职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这里指整月病假),适用“83号文”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病假期间(这里指整月病假),其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适用“83号文”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四)职工在制度工作日病假的(这里指一个月内的数天病假),适用“2号文”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这里包括连续病假及制度工作日病假),其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按“14号文”的规定执行,该标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六)关于病假工资的基数确定,按“2号文”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四、关于职工病假工资的具体计算操作: 1、职工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整月病假),其月工资的计算按如下公式操作: 2、职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整月病假),其月工资的病假救济费计算按如下公式操作: 注: ①这里的连续工龄不是指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指职工自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 ②以上二种计算结果,如发生其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自2006年2235元/月)则可以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 3、职工在制度工作日病假的(一个月内数天病假),其按天数计算的病假工资扣除计算,
93浏览
上海市年休假天数
10w+浏览2024-11-16
上海休产假天数
10w+浏览2024-10-12
天津市休产假天数
10w+浏览2024-10-02
上海市产假天数
10w+浏览2024-11-08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1****9402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9****9513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56****606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