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死亡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根据我国
继承法的规定,在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先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
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