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少
消费者关于如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疑问,北京保监局表示,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呢?一般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被保险
机动车依法被
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北京保监局还提醒消费者,应在被保险机动车规定位置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交强险
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如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消费者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 出险后 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
报警 对于出险后如何应对,北京保监局指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按照保险标识背面的
报案电话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
被保险人具体的
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同时,被保险人还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
定损和事故调查。 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会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之日起5日内,确立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