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
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
行为能力。遗嘱为
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
法规定,只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
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
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