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
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
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
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
违约责任。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
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
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
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
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
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
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
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