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缴纳办法因案件种类不同,费用也有所不同。 其中: 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
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4、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
商标、
专利、海事
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7、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8、
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