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的效力: 1.继承权丧失的
法律效力于
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
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
纠纷的,应由人
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
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
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
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
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