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
肇事罪,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刑法》第131条、第132条已经规定了
重大飞行事故罪与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因此,《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应是指除空中交通与铁路交通安全行为之外的其它交通安全行为。 由上文分析可知,除空中交通运输与铁路交通运输外,在当代社会,交通运输的范畴还存在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两大类。⑹由此可以推定,《刑法》第133条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范畴应是除空中与铁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之外的其它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两大类。 以上就是关于水上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理的回答,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