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事实劳动关系人员社保问题

3.1k浏览 帮助31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现实中,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现象突出,最为明显的是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的设置,是为了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很容易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劳动用工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因此,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劳动关系是双方享有和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但是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四个解释对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界定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司法实践中案件承办法官会适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法(2005)12号)确定的标准来判断未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也即是事实劳动关系


但是在实际用工中,隐蔽性用工的存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混淆给上述标准的认定带来极大的挑战。尤其是建筑工程领域劳动法律关系的认定争议颇大。通常建筑施工单位会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是否与前者构成劳动关系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具有争议。争议的事项在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用工主体责任”是否代表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用工责任”,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不同的看法,各级法院在此认定上也不统一。


事实劳动关系人员社保问题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11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49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事实劳动关系人员社保问题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1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3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78****96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56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48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事实劳动关系社保问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
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是对于工伤保险问题上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实习算劳动关系吗问题的具体回答
1、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对于这种实习生与单位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事实劳动关系离职应注意哪些问题?
事实劳动关系离职应注意辞职时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如果是试用期的离职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辞职者需注意: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4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问题是什么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问题是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还有法律效益吗,想了解法律上如何看待宅基地置换协议中的继承问题?
[律师回复] 关于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是否有法律效力及协议中的继承问题,法律上有如下规定和看法: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的法律效力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协议符合以下条件:
主体适格:签订协议时,双方均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内容合法: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没有将宅基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违法用途。
程序合规:遵循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如经本集体组织同意等。
一方已故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双方的继承人可继续履行协议。
宅基地置换协议中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不能直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直接被继承。
房屋可继承及 “地随房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 “地随房走” 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暂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协议权益的继承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已故方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对宅基地置换协议中涉及的权益有明确安排的,按照遗嘱或协议执行。比如遗嘱中指定某一继承人继承其在置换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则由该继承人承接。
法定继承: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在置换协议中的权益。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协议中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5****2817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9****3961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76****190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