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
诉讼离婚的情形有: 1、
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
债务的承担、子女的
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的; 7、双方签订
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的; 8、
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