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借款合同的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有以下几种: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借款期限和借款
期限届满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
借款人在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返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但
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3)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
贷款人为借款人确定了返还借款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必要准备时间),而借款人在贷款人确定的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贷款人确定的返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4)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贷款人亦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而且借款人也未明确拒绝的,如果借款人在法律规定的准备时间届满仍未履行的,自法律规定的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5)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而且贷款人在
催款时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贷款人催款时明确拒绝履行的,自借款人明确拒绝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