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
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应当遵循的原则 1、必须以委托
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
行政处罚。
处罚权的委托是一种委托
代理关系,受委托人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地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 2、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制裁措施,它的行使必须严肃、慎重,行政处罚权的委托受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严格限制,委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行政机关委托处罚是基于对受委托组织能力的信任,接受委托的组织不得再委托。以上就是关于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事业组织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