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
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因为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国家安全劳动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企业劳动
事故处理条例》第52条规定:企业与用人单位发生
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
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
劳动纠纷(自然包括
工伤纠纷)协商调解的;法律之所以允许协商调解是因为这种协商既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又节省了大量的仲裁或
诉讼的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对社会的进步发展是有利的;同时《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达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因此说,只要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又是真实的,在用人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前提下,工伤私了协议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