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向别人借东西或借钱时,为了保障
出借人的权益,我们会写一张
欠条给出借人。但由于欠条书写较为随意,往往导致欠条不具备
法律效力。那么
手写欠条只签字和按手印可以吗?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
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
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
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或者你趁我喝醉了骗我写的,也不行。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道理就不用细说了。
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
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
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
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总之,并非别人手中有这么一个欠条就一定被证明有效,也并不一定就会无效。 根据以上对欠条要具备法律效力应具备的三大要件中我们可以知道按手印的手写欠条只要满足以上三要件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反则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