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
履行合同怎么
申请强制执行,先要判断合同是否适于
强制履行。 一、强制履行通常是一种较其他
违约责任方式更能契合
当事人缔约初衷的救济方式,原则上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 强制履行在《
合同法》(起废止)上称继续履行,当事人诉请法院判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起废止)赋予守约方的一种违约救济方式。在当事人一方
违反合同后,另一方不愿意
解除合同,而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不增加违约方本应依约承担的
合同义务,但它能凭籍司法裁判的
强制执行力使得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债务。 二、但若合同强制履行缺乏可行性和合理性,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为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法》(起废止)赋予合同守约方采用强制履行救济方式的选择权,但要求强制履行非守约方保护其利益的唯一选择,而且有关强制履行的
诉讼请求若要获得法院支持,亦必须具备强制履行的构成条件,尤其要符合履行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的要求,即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且继续履行合同是合理的。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